合规不起诉 | 林业、土地合规案例一则

合规不起诉 | 林业、土地合规案例一则

根据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形势发展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常态化发布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工作机制,本期我们选取典型案例中的一篇林业、土地合规案例做简要介绍。

安徽C公司、蔡某某等人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基本案情

安徽C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隶属于外资企业J控股集团。蔡某某系C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熊某、刘某某系副总经理,方某某系生产技术部主管。

C公司因拓宽采矿区的生产经营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林木采伐和道路扩建。2021年,在申领到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经蔡某某同意,由熊某具体负责,安排员工对已征收的山林地实施林木砍伐。砍伐过程中,发生超审批许可砍伐林木情况。随后,C公司因扩建项目修建道路,刘某某分管此项工作,方某某具体负责,但在修路过程中超出了申请的范围。同年7月,鉴于C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滥伐林木行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向C公司下发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随后,刘某某擅自向方某某下达复工指令,至同年11月工期结束。经鉴定,C公司超审批采伐林木蓄积量49.2236立方米,C公司未经审批占用林地面积91.056亩均为用材林。

2021年11月,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对C公司以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蔡某某、熊某以滥伐林木罪,对刘某某、方某某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并对四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022年3月,繁昌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繁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合规整改

经检察机关调查,C公司成立以来,为当地提供300余个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近两年年纳税额超6千万元,关联下游企业年纳税额3亿余元,且主动承担当地350户村民自来水费。案发后,C公司表示愿意就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磋商和修复,并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植被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投入专项经费460余万元用于生态恢复治理,以弥补犯罪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并明确表示愿意缴纳保证金来保障后续治理费用。检察机关经综合考虑涉案企业的案发原因、合规整改意愿、社会贡献度、发展前景以及案发点受损林地恢复治理情况,在层报安徽省检察院同意后,决定启动两个月的涉案企业合规考察。邀请来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加入办案组,不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还协助开展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工作,为该案办理提供专业化支持。

针对C公司在环保绿色生产、安全生产承诺及合规管理方面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C公司的上级集团公司任命专人担任合规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并到C公司担任合规办公室主任,在对C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制度执行履行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同时,推动企业合规和“边开采边治理”理念向整个集团辐射。C公司在合规建设阶段,邀请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律师等专业人员就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开展了法律培训,编制了员工行为手册,并通过考试的方式巩固员工学习成果;同时,在用林用地、动土动工等重大事项上建立了分级管理制度,树立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红线意识。

根据该案特点,检察机关邀请环保、林业、土地方面的专家学者,建立专业化的第三方组织。在C公司合规整改经第三方组织评估验收通过后,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参与听证各方肯定了C公司合规建设成效,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和涉案人员拟不起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