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300余家,总市值近5万亿元,首次公开发行筹资超过3800亿元,日均成交金额达200多亿元,日均参与交易人数超过20万。作为我国推行股票全面发行注册制试验田,成立两年有余的科创板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为众多科创企业募得了发展的关键资金,更成为了推动科技、资本、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逐渐加速的重要助力。
与其他板块相比,科创板虽然对首次发行企业盈利的要求有所降低,但却设立了较高的科创属性门槛,尤其是其中对于知识产权的要求,令众多企业折戟上市途中。
有鉴于此,中知公司推出“科创IP透析”栏目,着眼于分析已登陆科创板企业问询答复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其IP管理经验,温故知新,为广大向科创板发起冲刺的企业提供借鉴。
近期,国内碳纤维龙头企业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公司(下称“中复神鹰”)提交了科创板IPO注册申请,笔者注意到上市委员会在问询中特别关注了该公司碳纤维生产专用设备的来源问题,现就其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略抒己见。
问题:对定制采购的专用设备是否进行了有效知识产权保护
上市委员会在第二轮问询中要求“结合江苏鹰游的碳纤维设备仅为发行人生产、发行人不宜从其他方采购关键设备等,充分说明发行人对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是否存在技术或生产经营的依赖性。”
中复神鹰在答复中表明,碳纤维生产具有工艺参数多、工艺流程长、技术点密集、系统集成度高等特点,其生产装备属于高度定制化的设备。碳纤维生产企业一般根据其采用的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经验自行确定工艺设计方案、相关工艺参数和技术规范等,并将工艺设计方案、相关工艺参数和技术规范交付设备加工制造企业进行机械设计、生产、安装及调试。工艺设计方案、相关工艺参数和技术规范属于碳纤维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重要内容,交付设备供应商进行装备研制后,存在工艺技术泄密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保持技术优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鹰游集团就其碳纤维设备及相关业务出具确认函,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在碳纤维设备设计、生产过程中,需由中复神鹰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设备工艺参数、配置等核心信息要素,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据此进行设备的定制化研发、生产、装配。根据相关协议,设备自身的相关机械加工环节知识产权归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所有;碳纤维工艺技术知识产权归中复神鹰所有。
本公司(鹰游集团)及下属企业针对碳纤维设备研发制造业务,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多项技术保密措施,有效保障中复神鹰专利技术的保密性,具体措施包括由相关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电脑加密、厂区关键制造场所保密、制定相关保密制度等。
企业的定制化采购活动可能包括了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因此,针对定制化采购活动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合作模式,这样才能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共赢和可持续发展。综合中复神鹰的答复和鹰游集团的确认函内容,笔者认为,对于生产设备定制化采购活动而言,相关的知识产权权属和保密措施可作如下方向性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