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PLUS | 科标解读系列之有关“项目组人员管理”条款的思考

标准PLUS | 科标解读系列之有关“项目组人员管理”条款的思考

  科研组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技创新成果的主要贡献力量。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是科研组织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GB/T 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旨在指导科研组织实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增强科研组织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为帮助科研组织和咨询机构掌握标准内涵和实施要点,中知公司公众号“标准PLUS”专栏推出科标解读系列文章。

  一、标准条款

  6.1.4 项目组人员管理
  加强项目组人员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针对重大科研项目进行项目组人员知识产权背景调查;必要时签署保密协议;
  b) 在论文发表、学位答辩、学术交流等学术事务前,应进行信息披露审查;
  c) 在项目组人员退出科研项目时,进行知识产权提醒。
  二、理解要点
  项目组人员能够直接接触到所承担科研项目的具体信息,因此应重点管理,防止发生知识产权风险。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组应对项目组人员开展知识产权背景调查,调查可采取问卷填写、电话核实的方式进行。对于项目核心岗位人员,必要时可以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其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当项目组成员涉及论文发表、学位答辩、学术交流等学术事务时,应进行信息披露前审查,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在项目组人员退出科研项目时,应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事项提醒,防止知识产权流失。
  三、实施案例
  某研究所项目组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研究工作,该项目属于国家重大项目,项目组管理人员对每名项目组成员均以书面形式开展知识产权背景调查,调查内容涉及成员之前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之前工作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以及是否与前雇主签订有知识产权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等内容。同时,管理人员还要求该项目所有的项目组成员签署了专项保密协议。
  此外,该研究所制定了《科研项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论文发表、专利申报、学术交流等任何形式的科研项目信息披露,均要由项目组负责人以及科研主管部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