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PLUS | 校标解读系列之有关“分级管理”条款的思考

标准PLUS | 校标解读系列之有关“分级管理”条款的思考

  2020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试点示范高校应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强化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为帮助高等学校和咨询机构掌握标准内涵和实施要点,中知公司公众号“标准PLUS”专栏特推出校标解读系列文章。

  一、标准条款

  8.1分级管理

  加强知识产权分级管理,包括:

  a)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分析,建立分级管理机制;

  b)结合项目组建议,从法律、技术、市场维度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分析,形成知识产权分级清单;

  c)根据分级清单,确定不同级别知识产权的处置方式与状态控制措施。

  二、理解要点

  知识产权分级管理指基于价值将知识产权分成不同级别进行管理,根据知识产权的级别采取不同处置方式与状态控制措施。

  高校应根据自身知识产权的数量、保护年限、领域等情况,制定知识产权分级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分级方法、级别和处置管理措施。专业人员可从法律、技术、市场等维度,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价值分析,确定管理级别,最终形成分级清单,并按照确定的各级别知识产权处置方式与状态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三、实施案例

  某高校制定《知识产权分级管理办法》,规定对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分级管理。例如,从技术先进性、法律稳定性、市场前景等三方面因素对专利价值进行综合考量,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并且采取独立分析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论证,将专利分为一般专利、基础专利、战略性专利三个级别,并针对不同级别专利采取不同的控制维护措施以及处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