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试点示范高校应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强化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为帮助高等学校和咨询机构掌握标准内涵和实施要点,中知公司公众号“标准PLUS”专栏特推出校标解读系列文章。
一、标准条款
7.1.2立项
立项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确定研究技术路线,提高科研项目立项起点;
b)识别科研项目知识产权需求,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确定知识产权目标;
c)在签订科研项目合同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等条款;
d)对项目组人员进行培训,必要时可与项目组人员签订知识产权协议,明确保密条款;
e)重大科研项目应明确专人负责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工作。
二、理解要点
立项阶段是决定研究是否可以开展的关键阶段。在此阶段,项目组或科研人员要注重对研究相关的技术、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明确研究内容,确定研究路线以及预期研究成果,并规划该项目的知识产权目标和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方案。如需签订研发合同,应在合同中列明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等条款,以在立项环节明确知识产权事宜。对于项目组的研究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并在必要时签订知识产权协议,确定保密义务,以避免项目进行中可能出现的侵权与泄密等风险。对于重大科研项目,还应明确专人负责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工作。
三、实施案例
国内某高校为了加强和完善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制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1.在科研项目立项前,应充分了解拟研究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重复研发造成资源浪费,有效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立项阶段,项目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对项目相关技术领域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检索、分析,确定研究技术路线,并填写《项目立项报告》和《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对项目可行性、知识产权风险进行评估,明确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目标。高校专家评委会从发展方向、技术可行性及风险状况、资源条件等角度开展可行性分析综合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3.经过综合论证后认为可以立项的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项目负责人,并由其组织项目组从方案实施、知识产权风险等角度进行论证,形成并提交初步的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初步的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评议。项目组根据评议结果进行修改完善,以确定最终的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