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组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技创新成果的主要贡献力量。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是科研组织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GB/T 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旨在指导科研组织实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增强科研组织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为帮助科研组织和咨询机构掌握标准内涵和实施要点,中知公司公众号“标准PLUS”专栏推出科标解读系列文章。
标准条款
7.4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分析总结知识产权完成情况,确认科研项目符合委托方要求;
b) 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清单,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文字作品、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c) 整理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成果并归档;
d) 开展科研项目产出知识产权的分析,提出知识产权维护、开发、运营的方案建议。
理解要点
项目结题验收阶段,项目组需要分析总结知识产权完成的情况,向项目委托方提交科研项目成果清单,并确认是否符合项目委托方的相关要求。此外,项目组还应整理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产出成果,并向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归档,针对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开展分析,提出知识产权维护、开发、运营的方案建议。其中,项目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文字作品、图形作品和实物作品、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种形式的智力成果。
实施案例
A研究所某项目组承担了某重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任务书的知识产权要求,项目组共提交了5件国内发明专利申请、1件PCT国际申请(已国际公布),并发表了核心期刊论文5篇。结题验收过程中,项目组长对项目知识产权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项目研究报告》,其中包括项目研究成果、结论及其效益展望等,包括该项目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已发表的论文,并对相关专利申请及技术秘密的技术和市场价值进行简要分析。项目验收后,项目组长又组织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科研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成果进行整理,并提交所科研业务处归档。
审核思考
我们认为,成功的贯标,不应是对标准条款的机械照搬,而应是将标准条款灵活地融入组织的管理过程,而审核实施,更应该“因组织而异,因条款而异”。
对于实施7.4条款的科研组织,什么样的项目成果清单才能实现委托方的要求?结题验收阶段的知识产权分析要如何开展,建议该从哪些方面提出?要针对哪些智力成果进行知识产权布局?针对上述问题的审核应当如何组织?审核中还有哪些可以使审核过程事半功倍的技巧是审核员应该学习和掌握的?
为了不让您为上述问题所困,免于因思考过度产生的脱发失眠之扰,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编写了《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理解与实施》一书,将我们审核科研组织的经验总结悉数分享,既可作为您学习使用标准的辅助工具,也能为广大科研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各类合格评定活动提供有益参考,如您对本书有兴趣,欢迎致电010-82257728-8029,7折优惠献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