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组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技创新成果的主要贡献力量。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是科研组织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GB/T 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旨在指导科研组织实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增强科研组织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为帮助科研组织和咨询机构掌握标准内涵和实施要点,中知公司公众号“标准PLUS”专栏推出科标解读系列文章。
标准条款
7.3执行
执行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搜集和分析与科研项目相关的产业市场情报及知识产权信息等资料,跟踪与监控研发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动态,适时调整研发策略和知识产权策略,持续优化科研项目研发方向;
b) 定期做好研发记录,及时总结和报告研发成果;
c) 及时对研发成果进行评估和确认,明确保护方式和权益归属,适时形成知识产权;
d) 对研发成果适时进行专利挖掘,形成有效的专利布局;
e) 研发成果对外发布前,进行知识产权审查,确保发布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符合要求;
f) 根据知识产权市场化前景初步确立知识产权运营模式。
理解要点
项目执行阶段的知识产权工作主要包括:搜集和分析与该项目相关的产业市场情报及知识产权信息等资料,其中,应重点分析技术的稳定性信息,以发掘区别于其他专利的创新点。在研发活动中跟踪与监控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动态,如果发现他人已产出相同或相似的研发成果,需适时调整研发策略和知识产权策略,持续优化科研项目研发方向,避免或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项目组成员要定期对项目的实验数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等及时总结、归档,并向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汇报。项目组可通过评估会议方式及时评估和确认研发成果,明确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及其权益归属。如果确需通过专利保护的,项目组要对研发成果适时进行专利挖掘,形成有效的专利布局,通过对产业市场情报的分析,明确相关知识产权的市场化前景,并初步确立知识产权运营模式,为后续的知识产权运用奠定基础。
另外,在对外发布研发成果前,要进行知识产权审查,防止技术秘密泄露或侵犯他人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
实施案例
某研究所承担一项科研项目,项目周期为2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成员搜集了相关的产业市场和知识产权信息并加以分析,再将分析结果用作本项目研究的技术借鉴。项目组知识产权专员按季度对项目相关知识产权信息进行重新跟踪和检索,防止与他人已产出的成果冲突,避免或降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风险。项目组成员每周以会议形式向项目组长汇报该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对有可能形成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点进行评审,并适时形成知识产权。项目成果对外公布前(如发表论文、参加会议等),项目组长会同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以防相关技术秘密泄露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审核思考
我们认为,成功的贯标,不应是对标准条款的机械照搬,而应是将标准条款灵活地融入组织的管理过程,而审核实施,更应该“因组织而异,因条款而异”。
对于实施7.3条款的科研组织,怎样的检索和分析才能够对研发策略的制定起到足够的支撑?什么样的研发策略和知识产权策略才符合委托方的要求和项目自身的需求?如何做好研发记录和研发评估?专利挖掘有哪些要点和技巧?发布前的审查如何兼顾保密效果和新闻效果?针对上述问题的审核应当如何组织?审核中还有哪些可以使审核过程事半功倍的技巧是审核员应该学习和掌握的?
为了不让您为上述问题所困,免于因思考过度产生的脱发失眠之扰,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编写了《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理解与实施》一书,将我们审核科研组织的经验总结悉数分享,既可作为您学习使用标准的辅助工具,也能为广大科研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各类合格评定活动提供有益参考,如您对本书有兴趣,欢迎致电010-82257728-8029,7折优惠献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