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PLUS | 科标解读之有关“立项”条款的思考

标准PLUS | 科标解读之有关“立项”条款的思考

  科研组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技创新成果的主要贡献力量。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是科研组织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GB/T 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旨在指导科研组织实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增强科研组织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为帮助科研组织和咨询机构掌握标准内涵和实施要点,即日起,中知公司公众号“标准PLUS”专栏推出科标解读系列文章。
  标准条款
  7.2立项
  立项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确认科研项目委托方的知识产权要求,制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并确保相关人员知悉 ;
  b) 分析该科研项目所属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竞争态势,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
  c) 根据分析结果,优化科研项目研发方向,确定知识产权策略。
  理解要点
  科研立项是对资金、人员、研究方法、技术路线、预期完成标准等进行设置、论证的第一道程序。依据7.2条款的要求,在立项阶段,项目组应明确项目委托方的知识产权要求,制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对该项目所属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竞争态势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知识产权策略。同时,还应确保项目组成员知悉以上相关内容。
  实施案例
  某研究所建立并实施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有《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其中明文规定了科研项目的范围、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开题等具体流程。研究所某项目组承担了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在立项阶段,该项目组的成员明确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委托方的知识产权要求,项目组知识产权专员对该项目所属领域的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竞争态势等进行检索分析评估,并将书面评估结果上报项目组长,由项目组长组织项目组成员开会讨论确定了该项目的知识产权策略。
  审核思考
  我们认为,成功的贯标,不应是对标准条款的机械照搬,而应是将标准条款灵活地融入组织的管理过程,而审核实施,更应该“因组织而异,因条款而异”。
  对于实施7.2条款的科研组织,怎么做才算是管理制度实现了有效性且能够落地?什么样的知识产权策略和工作方案才符合委托方的要求和项目自身的需求?如何确保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到位?针对上述问题的审核应当如何组织?审核中还有哪些可以使审核过程事半功倍的技巧是审核员应该学习和掌握的?

  为了不让您为上述问题所困,免于因思考过度产生的脱发失眠之扰,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编写了《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理解与实施》一书,将我们审核科研组织的经验总结悉数分享,既可作为您学习使用标准的辅助工具,也能为广大科研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各类合格评定活动提供有益参考,如您对本书有兴趣,欢迎致电010-82257728-8029,7折优惠献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