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下称《企标》)关注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风险防控,GB/T 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下称《科标》)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过程。相较于《企标》,《科标》更多着眼于科研人员管理、科研全流程管理、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等。
求解科研组织贯标方程组的第一步·标准对比共分为上、中、下三篇,共涵盖组织架构搭建、人力资源管理、科研设施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六方面内容,比较全面地对比了《企标》和《科标》的异同,希望广大读者能通过阅读这一部分内容,精确定位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核心要素。
标准对比·下篇
五、知识产权运用
《企标》中,知识产权运用的相关要求主要是实施、许可、转让前进行调查评估,并重点关注这些运营活动对企业的影响,日常工作中促进和监控知识产权的实施,评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贡献。此外,《企标》还对企业在投融资活动前、企业重组前、参加标准化工作时、参与或组建知识产权联盟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做了基本的要求,这里不做展开。
《科标》中,对知识产权运用的相关要求与《企标》有所不同,可以结合目前组织中现有的管理制度,增加相关管理环节:
1、评估与分级管理(8.1)
科研组织在对已获取的知识产权产业化之前,先要明确资产情况,这就要求对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科标》要求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分级管理制度,需要明确价值评估和分级的标准、流程及分级之后如何进行分类管理。《科标》中还明确了在进行价值评估和分级时,要组成评估专家组,从法律、技术、市场维度进行评估。在实操中,专家组的构成,评估的维度和标准,各个科研组织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知识产权分级完成之后,标准还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处置流程,包括权属放弃程序。在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分级之后,要筛选出有产业化前景的知识产权,建立转化策略,启动转化程序,并评估转移转化过程中的风险,建立知识产权转化后发明人、知识产权管理和转化人员的激励方案。科研组织可以借鉴组织中已有的相关转移转化的制度和流程,按照标准要求把转化策略、风险评估、激励的相关内容加入其中,提高运行效率。这一条款还提到让项目组成员参与知识产权的后续管理,以便科研一线人员在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2、实施和运营(8.2)
科研组织自主实施知识产权的情况比较少,对知识产权的后续管理主要是运营。常用的运营方式如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在标准中都有详细要求(后文将有详细描述)。8.2条款主要是对知识产权的实施和运营的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做了要求,内容包括策略与规划、建立控制流程、明确收益关系,要求实施和运营过程可控。
3、许可和转让(8.3)
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是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运营的主要方式,也是衡量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指标。《科标》对许可和转让的要求是事前调查,事中明确,事后监控。其中,事前调查是指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确保权利有效性;事中明确是指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许可合同应明确规定许可方式、范围、期限;事后监控是指监控流程、预防和控制风险。实操中,可以梳理组织中已有的许可和转让的制度和流程,形成统一版本,增加标准中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体系时可充分利用已有的制度和流程,适当对流程进行微调,以提高建设效率,但应确保要求明确、流程清晰。
4、作价投资(8.4)
许多转化能力比较强的科研组织已经与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或孵化了相关行业的公司,将自主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入股企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科标》对作价投资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对合作方的尽职调查,并签订书面合同,根据需要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实操中,对合作方的尽职调查非常重要,关系到知识产权的价值提升和运营效果,科研组织可以多渠道、多角度或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全面调查和评估。在具体的合同签署中,对知识产权权属、收益方式、利润分配比例都要有明确要求。
六、知识产权保护
《企标》中,将知识产权保护(7.4)做了两个维度的要求,即防范侵权风险和防范被侵权风险。在实操中,有的企业会建立风控体系,把知识产权的风险防控纳入其中。另外,企业由于经营链比较长,风险无处不在,且目前为止,大部分企业侵权风险大于被侵权风险。因此《企标》在采购、监控、涉外贸易、知识产权委托、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保密等方面分别做了要求。
科研组织的日常活动主要是承接国家或企业的科研课题,一般不涉及生产和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较小。在实操中,科研组织由于知识产权数量庞大,监控操作成本较高,知识产权被侵权的监控,一般都由合作企业完成,如果发现被侵权的情况,则通过报告司法或行政机关处理。因此,从知识产权保护来看,科研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是防止知识产权流失。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章节,《科标》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对科研组织的名称、标志、徽章、域名、服务标记要及时注册申请,并建立使用规范,防止滥用、冒用。
2、规范著作权的使用。例如,在发表论文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时,除了前面提到的知识产权审查,还要标注主要参考文献、使用国家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情况。此外,应对在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建立统计机制,以便管理。
3、保密,尤其是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的保密管理。标准要求建立涉密信息的分级管理,不同等级的涉密信息,其保密期限、信息传递、保存、销毁的要求也不同,涉密信息产生和使用过程中接触到的人、设备、区域也要相对应建立密级管理。
4、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科研组织在发生人员流动、接受科研活动委托、参与知识产权联盟时,一定要关注知识产权归属、许可和利益分配、后续改进的权属,需形成书面的文件,避免因约定不清晰造成知识产权流失。
5、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制定有效的风险规避方案。前文已述,目前科研组织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不多,但是还也应在日常工作中尽量避免侵权风险,一旦发现被侵权的情况,应及时启动应对程序,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