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路径

观点 |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路径

  自2015年08月29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实施后,国务院、教育部、科技部、国资委、财政部、税务局等国家部委,各省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财税、知识产权等部门陆续发布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
  进入二十一世纪第三个十年伊始,为进一步破除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机制、政策、人才等问题,真正打消科研人员顾虑,建立科学的以科研成果保护与转化工作机制为核心的引导机制与多方面配套机制,多部委纷纷出台更具指导性、操作性的落地的政策措施。
  2020年02月03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2020年02月17日,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2020年02月18日,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
  近期,关于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全面解读有很多,本文仅就其中关于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简称贯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进行探讨,从体系构建思路、工作计划、组织架构、制度框架等方面为高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供路径。
体系构建思路
  一、战略规划与目的
  高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或者说贯标)的目的不应该只为成为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不是为了高校排名,更不是为了完成国家部委的任务,高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应当立足于高校的战略规划,应当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支撑,具体的应当以科技成果保护与转化为目的。
  二、脱离标准、立足自身、分步实施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于2016年12月13日发布,2017年01月01日实施,该标准为高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供了指南,近期关于高校贯标的解读、培训也很多,可以多学习了解。
  但国家标准着眼全国各类高校,标准要求具有普适性,同时标准并不会涉及具体的实施方法,高校在贯标的时候都需要通过掌握体系建设的方法,脱离标准,立足高校自身情况,建立适合高校科研特色、管理现状、发展规划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跑的太快容易摔倒。建体系也是如此,高校人员多、学院多、流程多、牵扯利益多,还有很多多,而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覆盖面太广、工作量太大,如果以高校目前的规划、人员条件很难推进的,可以分布实施,先在最核心的专利质量、成果转化这一条线,以及成果转化潜力最大的科研项目中实施。之后通过带动作用,推广到其他管理环节和项目。
  三、广泛动员、广泛参与、全面沟通、保障效率
  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管理部门作为体系建设的核心,不要大包大揽,要广泛发动其他部门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广泛参与,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争取纳入各类考核,可通过签订责任书、召开定期不定期推进会的方式保障工作效率,否则很可能会表面一套落实又是另一套,一推再推,最终不了了之。虽然权利、责任、考核是建体系的重要保障,但全面的沟通并获得相关部门、人员的理解与认同,也是体系能够建设好、持续运行好并产生体系价值的关键要素。
  四、横向抓重点
  体系要素多,抓住重点是关键,抓住重点责任部门,除知识产权部门、成果转化部门、科研部门外,还有人事部门(负责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学生管理部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等。科研部门中还要抓重点学科/院系/团队。最后还要落实到抓重点的专项工作,如成果转化、重点的科研项目(如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半导体等世界科技前沿和制约我国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等)。
  五、纵向抓落实
  体系运行的主要要素包括人、财、事,人好解决,人才不好解决,如何开展人才队伍搭建和培训是体系落实的关键,需要建立激励制度,之后通过招聘、培训、与服务机构合作共建等方式引进、培养人才、留住人才。
  其次是财,人力成本高,知识产权工作前期投入大,维护成本高,体系建设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可能很难见到成果转化的收益,前期如何解决资金问题是关键。
  最后落到事,人和制度有了,事情来了之后,不去做、不想做、不会做,除了与人、财的保障有关外,还有体系不落地、不可执行、无培训、无监督,制度流于形式,责任不明,流程不明,流程繁琐等等。这需要在体系搭建的时候做好全面沟通,了解体系参与者的需求,在制度制定的时候兼顾各方诉求,执行时做好宣贯、培训、监督与考核。
工作计划
  一、策划
  (一)现状分析
  理清与体系建设有关的高校基本情况,包括高校战略规划(科研、人才、教学等)、自然科学科研状况(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研究阶段的情况,研发方向与研发能力情况等)、人文社科类状况(哪些能够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获得溢价,如文创)、知识产权类型(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之外,外观设计领域的情况;植物新品种、动物育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标;传统文艺等)、知识产权质量(抛去数量之外,如专利的质量情况)、平台资源(融资平台、研发平台、产业化平台、转移转化平台、国际合作平台、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平台、专家平台等)、财务情况(能够用于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的经费来源情况)。
  现状分析可根据需求分部实施,相关部门通过现状分析协助最高管理层以及体系建设工作人员了解高校现状,以便决策与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最高管理层政策研讨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牵扯面很广,涉及利益较多,前期投入大,很多体制机制问题、具体的管理问题需要最高领导层的推动才能解决,因此他们对于国家相关政策的理解与落实态度至关重要,在最高管理层中有必要开展政策研讨形成共识,明确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工作要求。
  (三)成立工作组
  需要成立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领导小组可以是高校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或者成果转化领导小组等;并在其中任命一名作为执行小组的分管领导,负责体系建设日常决策并组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执行小组是体系建设的执行部门,成员包括各部门、重点院系的中层管理人员与承担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骨干成员。
  人员明确后可发文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必要时还可签订责任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快速的响应体系建设的需求,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其日常工作的重心。同时召开启动会开展针对管理层的体系建设培训。
  (四)调查诊断
  调查诊断也可分阶段、集中或单项诊断,如分阶段诊断可在针对最高领导层明确目的后,牵头部门开展初步调查了解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态度和需求,然后成立工作组之后可开展全面诊断前往各部门了解管理现状、需求;集中诊断是指在2-5天内集中开展针对各部门、各管理流程的诊断工作,单项诊断则是指在前期针对某个部门或流程进行诊断,或完成集中诊断一段时间后针对某些部门的补充诊断。
  调查诊断前需根据目的制定诊断方案,选择好调查人与被调查人,明确好调查时间、时长、调查内容、所需获得的信息等,开展调查时做好记录,完成调查后进行总结,形成调查意见或报告。
  (五)制定工作方案
  体系构建执行小组通过一次或多次调查诊断后,结合调查意见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体系建设分布实施方案、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流程与制度建设方案、人才团队建设方案、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建设方案、平台资源对接与管理方案等。方案制定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需及时与相关部门、领导小组沟通,确保最终方案获得较广泛的认可。
  二、实施
  开展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流程与制度建设、人才团队建设、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建设,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流程与制度建设是并行的,组织架构与职责需要嵌入到流程中,最后编制制度明确职责、流程、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制度中的相关要求要明确,针对一些细化的操作标准和要求可单独形成操作指南或制度,确保制度执行时除了有人做外还会做。
  人才团队建设方面,评估制度开始执行后一年内、两年内甚至远期可能的工作量,以及相应工作所需的能力,根据工作量和能力要求设置人才团队结构与数量,包括普通流程管理人员、检索分析人员、专利撰写人员、法务、技术经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等。人才团队搭建可通过校内转岗、社会招聘、与服务机构共建培养等方式开展。
  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建设方面需要根据高校自身的情况予以考虑,如社会捐赠、财政拨款、营收利润等渠道,需要和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合法合规的长效机制。
  平台资源对接与管理可在完成上述工作完成,体系开始试运行之后开展,包括融资平台、研发平台、产业化平台、转移转化平台、国际合作平台、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平台、专家平台等,这些平台能够为体系运行提供服务或资源保障,需要多方了解、科学评估相关单位的资质与能力,可建立考核评价要求或者制度,动态管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评价。
  三、试运行
  (一)宣贯培训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得到落实,流程制度签字发布后(可以发布一个运行一个,最后核心制度均完成时可开展体系发布宣贯会)开展宣贯培训,让涉及体系管理的人员了解并获得相关文件,并知晓其职责。宣贯培训可集中针对各部门负责人与核心人员的发布后,然后针对各项制度发文或召开涉及该制度的部门开展分步培训,如针对科研人员的培训,可一周或一个月培训一个学院或团队。
  (二)执行
  制度发布可明确一段时间为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按新的制度执行,但不进行考核或考核但不处罚,目的是给一个适应学习期,并要求相关人员反馈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包括人员不足、能力不足、职责不明、流程不合理、流程复杂等。针对知识产权意识和专业技能开展系列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有能力执行相关工作。
  四、检查改进
  执行过程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意见收集、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执行情况,解决相关部门或人员遇到的困难,必要时组织修订组织架构、人员、流程与制度。
组织架构
  提高引导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运作的意识,根据科研、产业发展方向提前策划专利布局策略;强化专利和不同类型知识产权协同作用,增强科研成果保护效力。将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和评估工作贯穿科研项目立项、执行、监督、验收全过程以及科研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运营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在科研项目各阶段和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参考、引导性作用,引导科研人员创造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成果。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架构可根据高校特点自行设定,部门名称可根据对于该部门的定位设置,重点是其职责划分。除了通常的科研部门、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部门外,图书馆等信息服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合同法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产业国资管理部门、采购与宣传部门等均是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架构的必备要素,当然有的部门如产业国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还可发展成为由高校投资成立的公司等形式。
制度框架
  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保证管理到位。加强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制度框架根据体系建设目的、高校规模、组织架构、知识产权类型、分步实施计划、发展规划等不同而各有各的特点,附图2示例主要通过涉及的管理要点进行了分类,以供参考,高校在制度建设时可根据情况合并、拆分。
  其次每个管理要点又会包含很多管理要素,要素的复杂程度也因高校而异,本文不再详述,举例来说针对专利管理制度,其中可包括专利申请内部审批、专利撰写、专利申请官方审查过程管理、专利权维护与档案管理、专利许可与转让、专利无效、专利侵权监控与应对、专利相关信息发布、专利代理管理等,这些要素可以单独形成制度,也可以拼接形成一个或多个制度。
  最后在制度编写时的详略程度上,比如专利申请内部审批流程,可以只规定从科研部门形成成果后需要经过哪些步骤才能提交专利申请,也可以更进一步细化如科研部门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申请前检索报告的内容的要求,每一个环节审查要点的要求等。
   综上所述,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参与人员积极参与、锐意进取方可成事,更需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秉持初心,在为高校提供贯标咨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服务的过程中专业、诚信、尽责,为实现高校科研成果价值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