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的通知》,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通知》提到:支持消费者、消协组织、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参与放心消费监督评价,积极推广放心消费观察员、放心消费体验试验、行业自律联盟、第三方评价评估等,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培育质量。
9月8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 助力提振消费信心”专题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改善消费环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也对大力提振消费作出部署;“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要求创新开展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商店、餐饮店等基础单元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
本次印发的《通知》共六章,包括工作目标、培育对象、培育内容、培育方式、培育机制、培育品牌,明确了放心消费主体培育的内涵、定位和工作体系。还同步制定了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指引,为参与培育的各方主体提供具体操作指南。《通知》明确,到2030年全国放心消费集聚区达5000个以上、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单元广泛覆盖,“放心消费在中国”品牌基本形成,消费者获得感明显增强。
培育工作主要特点
一是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实现从“要我变好”到“我要变好”。
二是发挥标杆示范效应,以“小单元”构筑消费“大生态”。
三是创新监管治理模式,从“事后纠偏”转向“事前固本”。
推进中特别抓住以下三方面
一是要抓住“单元”“集聚区”两类主体。
二是要抓住“自主承诺”这一核心举措。
三是要充分运用“数字化”这一重要工具。
构建多维度正向激励体系
一是信用激励,释放守信经营制度红利。
二是金融赋能,强化金融服务支持。
三是市场拓展,壮大经营发展空间。
四是宣传推介,提升品牌影响力。
《通知》的发布,是优化消费环境的新起点;全面开展培育行动,是增进民生福祉的新实践。期待全社会同心共建、同向发力,以标准守底线,以监管护公平,以培育树标杆,让每一次消费都放心、舒心、安心,让“放心消费在中国”成为深入人心的金字招牌、惠及万家的民生名片。
来源市说新语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