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有关科研院所贯标的几点建议

观点 | 有关科研院所贯标的几点建议

  科研院所是我国重要的创新主体,其在增强科研实力的同时,也应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笔者依据对科研院所贯彻《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认证审核经验,针对科研院所的体系建立与持续改进,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基于科研院所自身定位,确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推动院所长远发展。
  随着社会需求的发展,科研院所的自身定位也在不断变化,因此需要围绕当下及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战略及目标,结合中长期科研规划,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根据方针和目标,进行全局性、前瞻性的工作部署,使知识产权工作成为科研创新的有力支撑。
  二、树立产业意识、市场导向意识、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搭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可以以如下四方面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风险识别:
  1、科研活动、人员管理、合同签订等工作“全”过程;
  2、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流程;
  3、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名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动植物新品种、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全”范围;
  4、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知识产权流失风险(未及时申请专利、信息披露不当导致泄密、专利申请受阻等)、知识产权效力风险(权属瑕疵、法律状态瑕疵、保护范围瑕疵等)、其他风险(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差异、合法合规性)等风险“全”类型。
  根据风险确认知识产权管理需求,根据需求设计解决方案,从而搭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框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确认各环节的工作内容、流程、节点以及各流程的接口,明确工作制度和要求。且需要注重与现有工作制度的融合,使知识产权工作与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同时开展,有效融合。避免专利申请管理、成果转化管理、标识管理、发表论文管理等各管理制度形成“孤岛”。另外,科研组织人员构成复杂,进行上述风险识别时,要重点关注人员流动、人员管理不善导致的知识产权流失风险。
  三、调整科技成果管理思维,从管理科技成果转变为管理无形资产,将知识产权运营思维贯穿知识产权的产生、获取、维护、运用等全链条。
  提高引导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运作的意识,根据科研、产业发展方向提前策划专利布局策略;强化专利和不同类型知识产权协同作用,增强科研成果保护效力。将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和评估工作贯穿科研项目立项、执行、监督、验收全过程以及科研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运营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在科研项目各阶段和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参考、引导性作用,引导科研人员创造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成果。
  四、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避免多头管理、局部管理。
  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保证管理到位。加强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五、细化各职能层次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完善奖励机制。
  将知识产权申请、实施、转化、保护奖励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相结合,激发创新热情,使科研人员及其他员工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
  对领导层、管理人员、科研人员进行全面、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的培训,培养全员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例如以墙报、公众号、内部期刊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班,结合进修、资格考试等方式进行人员能力提升,培养专业技术和法律知识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要注重保护,科研院所作为国家重要的创新输出主体,需要制定适宜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通过体系有力保护创新,促成科研院所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