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生命周期管理,是管理体系的重要工具和目标,将其应用于无形资产管理,可有效平衡管理的成本、风险和绩效,更好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本文以商业秘密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创造、开发、应用以及终止为例,对无形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各阶段的要点予以简要说明。
一、创造阶段
一般而言,商业秘密随着新产品的立项启动而被创造,例如立项前可行性研究时提出的多种技术方案。该阶段的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尚未确定,既有可能在产品成功上市后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也有可能因项目失败而“一文不值”。然而,从降低风险的角度看,该阶段比较稳妥的方式是以商业秘密预估的最大价值,确定其对应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二、开发阶段
随着开发工作的深入,最初的商业秘密会衍生出新的商业秘密,基于这种关联性,应将新旧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考虑。此时,由于产品的开发方向基本确定,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查,适时调整相关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措施。
当市场调查表明,新开发的产品可能不会在市场上“成功”销售时,出于成本考虑,商业秘密的密级可能需要整体调低。但需注意的是,若这些商业秘密中包含的信息对于竞争对手仍具潜在价值,就不可将其轻易脱密。
若商业秘密是某种技术信息,则在申请专利前需慎重考虑:申请未必能被授权,但是随着专利申请信息的公布必然会导致商业秘密被披露。
三、应用阶段
当新产品由开发转入制造阶段,某些商业秘密可能在企业内部被更广泛的知悉。此时,企业需要对每个商业秘密进行甄别和定密,并对商业秘密的访问人员实施相应的限制,对于高密级的信息尤其是要尽量减少知悉人员。例如,如果某种原材料的用量是核心商业秘密,企业可以通过将该原材料与其他原材料一起采购,或者从多个供应商处分散采购每种原材料,或者故意过量采购该原材料等方式,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当然,无论采用哪种保密措施,均将保密效果和成本综合考虑,对于最终必然要披露的信息(如产品包装等),保密措施可适当简化。
该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对外许可的保密措施。若某个商业秘密对外许可不会对企业的市场竞争造成威胁(如某些跨行业或者跨地域的许可),则企业可以选择对外许可获益或平抑商业秘密管理成本。不过,即使是跨行业、跨地域许可,企业仍然要注意商业秘密的保护,要事先与潜在的被许可人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签订保密协议,避免第三方以许可谈判为由恶意窃取商业秘密。
四、终止阶段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主动将商业秘密进行解密,例如,根据政府监管要求,公开某些财务信息等。另外,由于第三人独立开发,或者由于技术更新换代,导致原有的商业秘密所包含的信息不再具有保密性,或商业秘密中的信息不再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那么企业就可以考虑脱密以降低管理成本。但脱密前,仍需考察这些信息对竞争对手的经济价值。
本文的主要观点是,企业需根据商业秘密价值在其生命周期中的动态变化,合理确定密级,采取有效的、适当的保密措施,使得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根据生命周期的价值动态变化调整管理措施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的无形资产管理,而建立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有效运行的最有效手段即是实施相应的标准——通过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并被我国等同采用的ISO55000系列国际标准,企业可以建立较为完善的无形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平衡资产管理的成本、风险和绩效,更好实现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