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产品生命周期中的IP风险管理(二)采购篇

观点 | 产品生命周期中的IP风险管理(二)采购篇

  一件产品问世,殊为不易,历经立项、研发、采购、生产、市场推广、销售/售后,每一步皆是企业人的汗水凝结而成。正因如此,IPer需为企业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莫因一招不慎,汗水化泪水。

图1、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可能遇到的风险

  上回说到,甲公司IP主管王艾坡以理服人,助李科生做好立项、研发风险防范。如今,眼看立项、研发阶段已有了八九分火候,艾坡趁热打铁,找到了采购部门主任买买提。
  买买提是公司的司花,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毕业于某名牌大学的她年纪虽然不大,能力却非常强悍,上学期间就有过两次创业成功的经历。
  看到王艾坡找上门来,买买提先是嫣然一笑,“无需艾坡开口,我已知你来意,采购环节的IP风险防范,我们从未放下,你看我们的采购合同已做好约定:供应商保证向我公司提供的产品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导致我公司收到任何追索。如因第三方与供应商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导致我公司遭受损失,供应商应当赔偿我公司,以使我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王艾坡只觉得眼前绽开了一朵海棠花,愣了足足一分钟,这才反应过来:急忙道:“买主任自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可这条款却只得其一,未得其二。虽说该条款约束涵盖了知识产权权属、侵权责任承担等内容,但是细究之后,仍有风险存在。该条文约定产品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所有权较为笼统,条文中约定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导致我公司收到任何追索。如因第三方与供应商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导致我公司遭受损失,供应商应当赔偿我公司……我公司希望供应商替我们解决专利侵权问题,但是这样的约定则可能需要我公司承担更高的采购成本,甚至无助于实现采购目的。”
  听王艾坡说完,买买提略一皱眉,不过马上虚心求教,“那怎么对采购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比较合理呢?”
  女神开口,王艾坡自然知无不言:

图2、采购阶段的IP风险防范

  首先,需列明产品涉及细分知识产权,并针对知识产权的权属、许可授权情况进行说明。针对所采购产品的二次创新产生的知识产权,也应约定新的知识产权权属,以避免由于前期约定不清而导致的纠纷问题。
  其次,侵权条款的约定除了要约定供应商积极配合解决侵权诉讼,承担赔偿金额,最好约定供应商解决纠纷的时机和应对策略,且不能排除获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直接许可,以督促供应商积极应对相应的侵权风险。
  另外,针对许可使用范围,一般约定供应商产品所涉及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而针对合同终止后的知识产权的使用约定也需考虑,如约定合同终止后,出卖人应授权买受人或协力厂商从事制造所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
最后,采购方需要保留采购活动中的凭证,如收货单、采购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以应对采购活动中的非故意侵权采用合法来源进行抗辩。但要注意:合法来源抗辩仅是免除赔偿责任的抗辩,而非不侵权抗辩。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并不改变销售侵权产品这一行为的侵权性质(相关案例及解读,请点击“学以致用 | 采购环节IP风险应对之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要件”)。
  王艾坡说的句句在理,买买提也虚心接受,两人又围绕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更细致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