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政策方向,善抓IP机遇
1、《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发布
2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发布,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等十条政策措施。
根据该十条政策措施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办理;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快速融资和续贷,缓解资金困难;对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因受疫情影响超出相关期限的,依法给予期限中止、顺延,以及请求恢复权利等便利化救济政策措施。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2、《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利信息研报》发布
2月14日,《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利信息研报》发布,报告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为主线,对治疗用药、预防用药和病毒检测三个关键分支的专利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从化学药、生物药、疫苗、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五个方面展开论述并给出研究方向建议,力求为科研人员赋能,以期加速研发进程。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3、商标局发布关于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文书的公告
为增强商标异议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
商标异议决定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上予以公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当事人书面请求不公开,且商标局认为该请求合理的;
(3)我局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其他特殊情形。
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在中国商标网“公众留言”栏目留言。
(2)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8500-5-7。
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仅供查询人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非法使用文书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4、日内瓦国际发明展延期举办
根据日内瓦组委会通知,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3月25日-3月29日举办的第48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延期举办,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6日-9月20日。
参展单位及个人请于2020年6月18日前将《第48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信箱huangying@ppac.org.cn。
来源: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5、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积极采取措施,发挥首都知识产权优势,调动知识产权系统资源,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包括:
1.优先提供快速预审服务。2.优先办理专利优先审查推荐。3.严厉查处涉“疫”知识产权侵权行为。4.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5.优先提供知识产权资助金支持。6.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鼓励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为疫情防控提供特色服务。8.鼓励相关专利技术转化应用。9.组织专家提供公益服务。10.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络与服务。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6、江苏省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携手服务企业应对疫情
2月14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推出十条举措,支持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高成长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获得融资,并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包括保障信贷规模、给予优惠利率、开通线上服务、增加存量额度、提高抵押比率、实行特事特办、提供宽限服务、开展跨境撮合、强化项目支持、及时响应需求等十个方面的支持。
其中,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加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相关计划项目资金的10%可以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评估等相关费用,同时,指导南京专利代办处在24小时内完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提高企业融资效率。自疫情以来,江苏省已有37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贷款1.14亿元。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7、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再出台十三条服务措施 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2月1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实施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第二批服务举措的通知》,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再次推出十三条服务措施,全面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全力助推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第二批十三条服务举措包括:
1.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2.试行低风险食品许可告知承诺制。3.细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延期换证程序。4.实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计量型式应急审批。5.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6.建立知识产权绿色救济制度。7.全面推行企业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网上办理。8.加快标准转换应用。9.开展技术机构精准帮扶行动。10.减免技术服务收费。11.有序推进商品市场安全复市。12.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审慎管理。13.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8、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省级专利资助受疫情防控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办理省级专利资助事务的合法权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省级专利资助事务办理的相关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申请专利资助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申请专利资助资格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来源: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9、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0〕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0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2019年取得的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授权发明专利、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名商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补助对象,项目单位在2020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019年获得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宁夏授权发明统计数据,审核后予以公示,不需要申报。
2019年获中国专利奖项目、被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单位的补助对象,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或自治区相关认定文件审核后予以公示,不需要申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
10、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困难落实帮扶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解决受疫情和延期复工影响的中小企业困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素,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服务企业应对疫情困难落实帮扶措施,措施包括:
1.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网上办理。2.设立业务绿色通道,缩短受疫情影响企业业务办理时间。3.完善商标受理业务窗口“不见面”办理模式,提升服务质素。4.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纾解企业资金问题。5.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作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力度。6.加快落实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贴补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7.联合我市金融机构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8.发挥知识产权保险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促进作用。9.开通市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为社会公众、相关企业提供及时、充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