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风向标
一、知识产权3项合作成果列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近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多边合作成果文件清单和务实合作项目清单正式发布,知识产权3项合作成果列入其中。此次入选清单的知识产权3项合作成果分别是《第一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联合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2024年主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以及中国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续签关于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及其延期补充协议。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0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知惠行”专项活动
“知惠行”专项活动目标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知惠行”为主题,通过专利链视角洞察和评价产业链、供应链,充分利用中国银行“惠如愿·知惠贷”、“知贷通”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属产品,加大政策落实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有序组织链主及链上企业调研走访、银企对接、政策宣讲等系列活动。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地检查考核启动
近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启动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地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期间,工作组设置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监督投诉电话(010-81938833)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线索反馈留言板”微信小程序,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收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信息和线索,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五、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
10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系统总结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开展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第二批试点新增北京市东城区等15个地区,河北省等6个省份的城市首次进入试点范围。同时,第一批4个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变更扩大,试点效应辐射到更大的地域范围。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六、市场监管总局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11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座谈会。双方同意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研究建立案件线索通报和调查取证衔接机制,开展典型案例交流,加强研讨与培训,相互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共同促进反垄断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形成合力,提升反垄断工作质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办公地址变更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办公地址变更。变更后信息如下: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邮编:410006。启用时间:2023年11月6日。电话、传真及银行账户信息不变。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八、《云南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5部门近日印发《云南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措施。《实施意见》明确,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支撑创新发展、助力对外开放、支持乡村振兴、促进协同发展。
来源:云南日报
九、《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发布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指引》结合广东省平台经济发展情况,在体例和内容进行创新。《指引》中既有具体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也有敏感行为的识别要点;既对垄断行为进行指导,也对内部合规进行指引。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安徽发布《知识产权专员工作指南》地方标准
近日,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发布《知识产权专员工作指南》(DB34/T 4549—2023)地方标准,将于2023年11月7日正式实施。《知识产权专员工作指南》(DB34/T 4549—2023)是安徽省知识产权专员领域首个地方标准。准主要明确了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职责、工作保障、能力提升的指导和建议,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专员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企业信息汇
一、美国ITC发布对软弹发射装置及其部件、弹药和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3年10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软弹发射装置及其部件、弹药和下游产品(Certain Soft Projectile Launch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mmunition,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325)作出最终侵权初裁,即如果最终认定本案存在侵权,ITC建议采取救济措施,对经由列名被告中国香兒豐國際有限公司、美国Prime Time Toys LLC of Pompton Lakes, NJ、中国香港怡邦服務有限公司进口到美国的侵权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并对这三家列名被告发布禁止令;并对救济措施可能涉及到的公众利益征求意见,书面材料应不晚于2023年11月27日提交。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二、美国ITC发布新禁令,Apple Watch因侵权或面临进口禁令
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对Apple Watch的进口禁令,因其发现Apple Watch侵犯了医疗技术公司Masimo的专利权,这维持了1月份的裁决。该决定不会立即生效,因为它现在面临总统的审查和可能的上诉:在进口禁令生效之前,拜登政府将有60天的时间根据政策考虑决定是否执行该禁令。此外,在审查期结束后,苹果可以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来源:集微网
三、因“视频流媒体专利侵权”,诺基亚宣布将对亚马逊和惠普采取法律行动
诺基亚首席许可官 Arvin Patel 日前在诺基亚官网发布新闻稿,声称诺基亚正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法院、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向亚马逊和惠普公司提起诉讼,理由是这两家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了与诺基亚的视频流专利”。
来源:IT之家
四、京东、中信等多家企业发布声明公开打假
多家民营企业及中央企业近期密集发布声明公开打假,指出一些公司或个人冒用其名称、商标、字号等,误导公众,涉嫌违法,引发广泛关注。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近期部分企业和个人冒用“京东”“京东授权合作商”等名义对外开展投融资、招商等商业活动,均未经京东集团授权,与京东无关。除了民营企业外,多家中央企业,如中国中信集团、哈尔滨电气集团等,也密集发布声明进行打假,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来源:中国贸易报
五、华为申请注册“遥遥领先”商标
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遥遥领先”商标,国际分类为运输工具、科学仪器,当前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近期,因华为 Mate60 系列手机发售,“遥遥领先”成为网络热词。
来源:IT之家
国际事件簿
一、中沙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延长
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沙特知识产权局的共同决定,将自2023年11月1日起无限期延长中沙PPH试点项目,参与本试点项目的要求和流程继续沿用中沙PPH指南。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欧洲专利局发布关于挽救生命的mRNA技术的报告
10月25日,欧洲专利局(EPO)发布了一份关于mRNA技术的新专利洞察报告。该报告总结了基于mRNA的疫苗领域的专利分析结果,该疫苗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帮助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该领域的创新者专注于以下专利申请途径:国际(PCT)、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和日本。PCT申请所占比例高于平均水平,表明人们对这些技术和跨国商业化战略抱有很高的经济期望。
来源:EPO
三、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签署《工艺品和工业产品地理标志条例》
近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斯特拉斯堡全体会议上共同签署了为工艺和工业产品建立地理标志(GI)保护的法规。该法律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的欧盟范围内的保护系统,以保护该地区著名的工艺品和工业产品的名称。此外,该法规将使历史上管理地理标志注册、验证和执行的各种国家框架保持一致性。考虑到工艺品和工业产品的独特性质,新制度将为非农业产品的地理标志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来源:IP Desk
四、新加坡推出规管集体管理组织的新类别许可计划
新加坡律政部(MinLaw)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10月31日在宪报公布了新的集体管理组织(CMO)类许可计划的附属立法,该计划将于2024年5月1日生效。集体许可计划采用了一种仅针对关键领域的轻触式监管模式,同时让集体管理组织能够灵活地在这些范围内运作。该计划不干涉集体管理组织因使用其管理的材料而收取的费用;集体管理组织仍可自由决定此类费用。根据此计划,每名集体管理组织均自动获得强制性类别牌照,并须遵守所有适用的牌照条件。由于该计划自动运行,因此无需注册或支付任何费用即可成为CMO。
来源:新加坡知识产权局
五、韩国将显示专利申请指定为优先审查对象
韩国知识产权局10月31日宣布,将从11月1日起将国内研究、开发或生产的显示领域的专利申请指定为优先审查对象,为期一年。具体对象包括与显示材料、部件、设备,制造、设计技术直接相关的申请,以及韩国国内生产或准备生产显示相关产品、设备等企业的申请,和与显示技术相关的国家研究开发项目成果相关的申请等。
来源:韩国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