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形势发展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常态化发布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工作机制,本期我们选取典型案例中的一篇商业贿赂案例做简要介绍。
一、王某、林某、刘某乙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基本案情
深圳Y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在专业音响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该公司业务员王某,为在深圳H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音响设备选型中获得照顾,向H公司采购员刘某甲陆续支付好处费25万元,并在刘某甲的暗示下向H公司技术总监陈某行贿24万余元。Y公司副总裁刘某乙、财务总监林某进行审核后,由王某从Y公司领取行贿款项实施行贿。
2019年10月,H公司向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报案。2020年3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以王某、林某、刘某乙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刘某甲、陈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4月,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林某、刘某乙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以陈某、刘某甲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陈某拘役5个月。
合规整改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Y公司是深圳市南山区拟上市的重点企业,并已经开展上市前辅导。但是,本案暴露出Y公司在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着较大漏洞。2020年7月,检察机关与Y公司签署合规监管协议,指导和监督Y公司开展合规建设。
在合规建设过程中,Y公司着手对内部架构和人员进行了重整,制定企业内部反舞弊和防止商业贿赂指引等系列规章制度,增加企业合规的专门人员,围绕与商业贿赂犯罪密切联系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制定可行的合规管理规范,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防止再次发生相同或类似的违法犯罪。
通过回访,检察机关针对Y公司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等合规问题进一步提出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查漏补缺,并重启了上市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