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该标准修订版草案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发布。社会公众可于2022年8月27日前登陆“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直接前往),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修订背景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是我国首个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13年颁布以来,得到了大批企业的贯彻实施,超过5万家企业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有力促进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和企业发展的环境、形势、特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地满足企业实际需要,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于2019年启动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并于2021年5月正式立项(计划号为20210641-T-463),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修订内容
1、标准名称变更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更好地满足当前企业对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的迫切需求,为新阶段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供指引,本次修订将标准名称变更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2、采用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高阶架构
本次修订遵循ISO/IEC导则对管理体系标准的高层通用结构(High Level Structure),在结构、格式、通用短语和定义等方面进行了统一,使标准各条款的逻辑更加清晰、布局更为合理,便于与企业现有其他管理体系进一步融合,有利于企业提高管理体系的一致性和便捷性,进一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综合管理绩效。
图1: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
3、增强了标准的适用性
本次修订在标准第8章“运行”和第9章“绩效评价”中,完善了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各类型知识产权的管理要求,从而扩展了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兼容性。
同时,本次修订明确了服务类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使标准能够更好适用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各类型企业。
4、明确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规属性
本次修订明确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规属性,系统加强了知识产权合规相关内容,强化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合规要求。第3章中增加“知识产权合规”的定义,在第4章“企业环境”、第5章“领导作用”、第6章“策划”、第7章“支持”、第8章“运行”、第9章“绩效评价”、第10章“改进”中,均融入了知识产权合规相关内容,突出了本次标准修订的合规主线。
同时,为指导企业理解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要求的内涵,本次修订新增了两项附录。附录A“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典型禁止性行为列表”,列出了企业违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的典型行为(即禁止性行为),使企业在涉及这些行为时,能够充分评估其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附录B“商业秘密管理的工具与方法”从商业秘密管理逻辑路径出发,指导企业实施商业秘密管理重要环节的保护活动和策略,包括涉密信息管理、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设备与载体管理、涉密区域管理、对外合作活动中的商业秘密管理的工具与方法、商业秘密侵权的处理方法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