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首届“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上传出消息,由我国提出的首个知识产权管理新的国家标准《创新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将在部分中央企业率先试点实施,旨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成果,向世界贡献国际标准实施的“中国方案”。
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创新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等同采用了ISO56005:2020国际标准,对于我国各类创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开发方案”阶段概述
“开发方案”阶段旨在根据已验证的概念,开发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确定所需的活动、资源、关系和时间计划,以满足全面或分阶段部署解决方案的需求。
在此阶段,组织可考虑内部开发或通过外部收购、许可、合作、外包等方式开发解决方案,识别和处理与部署相关的风险(例如用户接受度、法律要求、可扩展性、预算和时间进度等),确认解决方案是否能够或者需要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以避免侵犯现有知识产权,建立必要的部署能力(例如推广、生产、供应、伙伴关系和生态系统等)。
可见,该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和执行知识产权计划,开发组织的知识产权资产,从而降低可行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风险,实现对创新的促进。
二、本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输入
为创建潜在的创新概念,组织宜考虑以下因素:
内部因素:组织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清单,与已验证概念相关的知识产权风险,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
外部因素:与目标市场可行解决方案商业化相关的法律框架,来自第三方的可行解决方案,针对潜在的获得许可和对外许可机会的评估。
三、本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方法
在此阶段,组织宜采用的知识产权管理方法主要包括:
(1)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估与可行解决方案相关的知识产权风险和机会,降低已识别的风险(如获得许可、额外保护、规避设计等);
(2)履行与潜在合作方及许可方相关的合同义务并行使权利;
(3)采取措施,以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得以持续。例如,签署保密协议或其他保密措施;
(4)适用时,妥善处理商标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以支持组织的品牌战略。
四、本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输出
在此阶段,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可产生以下成果:
(1)基于知识产权视角的可行解决方案;
(2)知识产权计划,包括:知识产权组合、资源部署、防御性公开、品牌推广等;
(3)处理知识产权权利的协议(例如,与供应商、分包商、合作伙伴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