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起草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发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系列国家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包括总则,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和人才管理以及服务要求共7个标准。其中,《专利导航指南 第5部分:研发活动》(GB/T 39551.5-2020)为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工作提供通用指导,包括评价研发立项的专利导航项目、辅助研发过程的专利导航项目共两大类。
GB/T39551.5-2020《专利导航指南 第5部分:研发活动》简介
一、基础条件
开展研发类专利导航项目,宜具备相应的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
二、项目启动
研发类专利导航项目启动在满足GB/T39551.1-2020《专利导航指南 第1部分:总则》第5章关于项目启动的规定的同时,在需求分析阶段,评价研发立项的专利导航项目宜分析拟研发立项项目的基本情况;辅助研发过程的专利导航项目宜分析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上述项目基本情况或进展情况可包括:研发主体提供的项目背景、技术方案、研发基础、研发人员组成、竞争情况、项目规划,以及经专家论证的关于技术先进性、技术前景、存在问题等。
三、项目实施
研发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包括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和专利导航分析(含评价研发立项的专利导航分析、辅助研发过程的专利导航分析两类)。
1、评价研发立项的专利导航分析
指研发立项前,以专利数据为基础,对研发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评价,防范潜在风险。
图1:以研发立项评价为目标的专利导航分析过程
2、辅助研发过程的专利导航分析
指研发过程中,以专利数据为基础,对在研项目的技术研发情况及其技术竞争环境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风险规避及技术方案优化的建议。
图2:以辅助研发过程为目标的专利导航分析过程
四、成果产出
研发类专利导航项目的成果产出宜参照GB/T39551.1-2020《专利导航指南 第1部分:总则》第7章关于成果产出的规定。
五、成果运用
研发类专利导航项目的成果运用宜参照 GB/T39551.1-2020《专利导航指南 第1部分:总则》第8章关于成果运用的规定。
六、绩效评价
研发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绩效评价宜参照 GB/T39551.1-2020《专利导航指南 第1部分:总则》第9章关于绩效评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