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点·梅开三度 |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助力华润江中制药集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江中药谷制造基地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润江中”或“公司”)是央企华润集团所属公司,其前身是创建于1969年的江西中医学院校办工厂。1998年,重组东风制药,组建江中集团。2019年2月华润医药战略重组江中集团,江中集团正式更名为华润江中,成为华润集团的一级利润中心。
  公司旗下拥有A股上市公司——江中药业,主要从事中成药、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江中”“初元”两个中国驰名商标。其中,“江中”品牌连续17年荣登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2020年品牌价值265.15亿元,位居医药行业第六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江中牌健胃消食片、江中牌复方草珊瑚含片、江中利活乳酸菌素片、初元牌复方氨基酸口服液、参灵草口服液、博洛克等。公司拥有占地2800亩的江中药谷,主要承担中药固体、液体制剂等生产,先后被评为“最美中国工厂”、“绿色工厂”,被国家工信部授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新模式示范”基地称号。

华润江中的主导产品

  华润江中一贯以创新为先导,公司科研中心拥有四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创新药物与高效节能降耗制药设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蛋白质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院士工作站等多个创新体。近3年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研国家重大项目 5 项。
  公司以“科技创新促进发展,知识产权保驾护航”作为知识产权引领方针,始终将知识产权放在企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并先后获得多项荣誉:1999年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江中健胃消食片被授予“中国专利十五年最佳项目”称号、2001年江中集团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2004年江中药业被授予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获评“江西省首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7年度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13年,华润江中响应国家号召,通过贯标建立了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PDCA循环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化和体系化,保障知识产权管理的连续运行和持续改进,2013年4月26日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验收,成为首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验收(认证)企业之一。2017年12月,公司顺利通过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第一次再认证。2020年10月,公司及下属关联公司又通过了中知公司第二次再认证,开启了第三个认证周期,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的持续符合性和有效性得到了验证。

第二次再认证会议现场

  华润江中以贯标为契机,建立建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体系建立、运行,再到评审、监督审核、再认证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日益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很大程度上防范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了知识产权机构和制度建设
  重点条款
  5.4.2 机构
  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或委托专业的服务机构代为管理,承担以下职责:
  d) 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管理机构负责落实与本机构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需领导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为此,公司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归口部门,明确公司总经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常务副总为知识产权管理者代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明确了管理者代表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职责,合理配备资源,配备与知识产权业务规模相适应,满足工作实际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公司各职能部门配备兼职人员负责落实与本部门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重点条款
  4.2.3 知识产权手册
  编制知识产权手册并保持其有效性,具体内容包括:
  b)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或对程序文件的引用;
  公司贯彻高立意、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层决策的指导思想,构建科学全面系统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形成管理体系程序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共80个,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研发、生产、经营的全部环节、全过程之中,包括: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等管理制度;涵盖了立项、研发、生产、销售、采购、转让、许可、投融资、合作开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管理,并在招聘、入职、上岗、调岗、离职等各环节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控。
  二、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重点条款
  8.2 研究开发
  研究开发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对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相关文献及其他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对项目的技术发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等进行分析;
  c) 跟踪与监控研究开发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适时调整研究开发策略和内容,避免或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8.3 采购
  采购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在采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过程中,收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以避免采购知识产权侵权产品,必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c) 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
  8.4 生产
  生产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及时评估、确认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与工艺方法的技术改进与创新,明确保护方式,适时形成知识产权;
  b) 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的过程中,应在生产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必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知识产权许可证明;
  c) 保留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8.5 销售和售后
  销售和售后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b) 在产品宣传、销售、会展等商业活动前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或风险规避方案;
  c) 建立产品销售市场监控程序,采取保护措施,及时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建立和保持相关记录。
  通过贯标和培训,公司各部门知识产权意识均有了很大提高,员工能清楚地认识到本部门所涉及知识产权内容、承担的职责及存在的风险,并采取防范措施:如在生产过程中时,对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实施有效的保密管理;及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改进与创新形成知识产权;在委托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的过程中,签订合同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并派专人在委托基地进行驻地监控;在采购过程中,查询或要求供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以避免采购知识产权侵权产品,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在销售过程中,产品宣传、销售、会展等商业活动前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和风险规避方案,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并建立产品销售市场监控程序,及时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在研发全过程,将检索分析工作贯穿始终,避免研发风险,防止重复研发;合作开发时,通过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技术成果归属。
  重点条款
  7.1 获取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根据知识产权目标,制定知识产权获取的工作计划,明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获取相应的知识产权。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拥有国内授权专利累计总数179件,其中发明专利61件,实用新型专利6件,外观设计专利112件;持有PCT国际授权专利36件;2020年度新增专利申请数57件,累计注册商标894件,登记软件著作权19件;目前公司主导产品江中健胃消食片、初元、博洛克、参灵草口服液等均获知识产权保护。
  三、提升了企业自身价值
  重点条款
  7.4.1 风险管理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c) 有条件的企业可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对知识产权风险进行识别和评测,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7.6 保密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c) 明确涉密信息,规定保密等级、期限和传递、保存及销毁的要求。
  此次贯标再认证,公司在原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加入了关联企业,保障了公司整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同时,华润江中还进一步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和其它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巩固企业市场地位、增加经济收益,并建设法律风险库,开展《研发人员核心商业秘密及技术外泄法律风险库》的建设工作,确定研发人员核心商业秘密及技术外泄法律风险点。
  通过知识产权贯标,华润江中夯实了知识产权工作纵横网络的组织体系,形成了有利于开展工作的组织基础,实现了知识产权工作的程序化、深入化、专业化,为增强企业持续强创新能力,实现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保障。华润江中将不断开展技术创新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牢牢掌握核心竞争能力,保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跻身世界市场参与全球化国际竞争做好充足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