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企业采购活动中的基本知识产权事项及管控要求

  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类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活动有关的知识产权事项会因采购的项目、类型、地区、采购需求部门、采购实施部门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导致企业在采购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会遇到无法统一管控和要求的情形,而这样容易导致知识产权风险的产生。因此,企业需要一套统一的、通用的、基础的管控要求对各种采购情形做出相关规定,作为企业采购的基本门槛性要求,从而能够通过统一规定规避较多的知识产权风险,再通过一些特殊规定对管理事项进行针对性补充,即可形成完整的采购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本文就如何设计统一的、通用的、基础的管控要求进行了说明。
  一、采购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事项
  (1) 供应商提供权属证明
  在采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时,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并填写《供应商知识产权声明》,供应商应定期对其知识产权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和更新,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2) 要求供应商做好保密管理
  要求供应商做好买方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3)合同中明确许可范围及责任承担
  在采购合同中需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以及侵权责任承担等条款。
  二、采购合同签订时的具体知识产权要求
  (1) 应对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条款进行审核,并形成记录。
  (2) 检索与分析、申请、诉讼、管理咨询等知识产权对外委托业务应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等内容。
  (3) 在进行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时,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利益分配、后续改进的权属和使用等。
  (4) 承担涉及国家重大专项等政府支持项目时,需要求供应商了解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5) 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有效知识产权权属文件,并明文要求供应商保证,买方占有、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合同标的或合同标的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任何知识产权。
  (6) 要求供应商保证,在合同标的交付时,其对合同标的享有完整、合法的权利,且合同标的上不存在任何担保、瑕疵或其它权利争议。
  (7) 明文规定若买方占有、使用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处置合同标的而导致侵犯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或当任何合同标的存在任何其它权利争议时,供应商须就此承担全部责任,并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8)要求供应商确认,合同价款中已包括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标的涉及的全部相关知识产权使用费及其它费用,且买方无需就合同标的之占有、使用或任何其它处置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知识产权使用费或任何其它费用。如任何第三方就合同标的之占有、使用或任何其它处置向买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诉讼或其它索赔请求,一旦买方向供应企业出具书面通知,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依据买方指示处理该种诉讼或其它索赔请求。如果供应商在收到买方该种通知5天(供参考)内未能依据买方指示处理该种诉讼或其它索赔请求,买方有权自行决定处理该种诉讼或其它索赔请求,且相关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三、对供应链的知识产权整体管控要求
  (1) 以本企业为导向进行供应链整体管控
  以本企业为价值链龙头,要求产业集群相关企业进行供应链管理的知识产权管理群族构建。
  ① 要求供应链企业进行专利的协同管理。要求其配合本企业共同构建供应链企业知识产权联动机制,构建立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形成覆盖专利信息共享、专利内部实施、转让或交叉许可、专利协同对外许可或转让,以构筑技术优势和壁垒,组建专利联盟以及建立行业标准,要求供应链企业制定专利协同利用的主要流程。
  ② 要求供应链企业进行商业秘密的协同管理。要求供应链企业制定商业秘密合法获取途径和形成机制,设计商密协同保护机制、商密转让主要方式、协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协同管理的运行机制。
  ③ 要求供应链企业进行商标的协同管理。要求供应链企业提供商标链的开发模式,如同一商标开发、供应链集成商标开发、供应链动态组合商标开发;要求供应链企业制定供应链驰名商标战略、共用与协同保护方案。
  (2) 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导向进行供应链整体管控
  通过要求供应链供应商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其纳入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价模型等方式进行供应链整体管控,具体可以实现:
  ①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知识产权管控,包括核心供应商知识产权管理、备选供应商知识产权管理、合作供应商知识产权管理、唯一供应商知识产权管理,供应商知识产权风险评价、供应商知识产权风险担保等。
  ② 对供应商知识产权能力评级,包括其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评价、提升、管理等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