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认定为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

近日,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开展为期2年的能力建设工作。

这一殊荣的获得既充分体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协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更是对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和各位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的激励和鞭策。

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努力规范工作机制,促进各方面社会资源共享和工作衔接,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切实做好组织能力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的提升。

同时,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以此为契机,以耐心、细致、公正、专业、热心的调解工作作风,更加努力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性强、当事人满意度高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公益服务,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构建,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