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风向标
一、《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印发 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相关部署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摘编)
2、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障。支持外贸企业与品牌商协商出口转内销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做好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权登记。加强对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指导和服务。(中央宣传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中国政府网
二、最新商标业务缴费指南发布
指南显示,相关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
其他具体内容可见:
http://sbj.cnipa.gov.cn/sbsq/sqzn/201912/t20191227_309550.html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三、我国拟修法促进专利实施运用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专利实施运用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环节,草案通过明确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规定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草案明确,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并规定,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此次专利法修改,新设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权人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草案规定,开放许可期间,专利权人也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草案还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草案还对产品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专利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来源:新华网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延期举行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及变更抽签方式的通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决定延期举行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并将抽签方式由线下抽签变更为线上抽签,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五、中马(来西亚)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马(来西亚)PPH试点将自2020年7月1日起延长两年,至2022年6月30日止。
在上述机构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中马(来西亚)PPH试点于2018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20年6月30日止。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六、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地理标志保护,规范本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有效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 近日,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中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具体为:一是要求地理标志所在区局及时通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下载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生成的专用标志矢量图。鼓励和引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充分利用防伪追溯和大数据监测技术建立专用标志的印制、发放、使用和溯源体系,确保稳妥有序按时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更换工作。二是要求地理标志所在区局全面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监管,加大专用标志使用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选取一定比例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列入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各区知识产权局要结合线上线下,强化流通领域销售地理标志产品的检查,建立健全跨区域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依法依规打击相关违法侵权行为。三是要求地理标志所在区局对地理标志所有者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行业组织等定期开展地理标志相关培训,建立属地地理标志产品和专用标志使用信息库,在区局官网开设“地理标志”专栏。各区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度,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精品形象。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七、《2020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省局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于近日印发了《2020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要点》共分为加强信用工作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工作、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夯实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撑保障五项工作,分12小点。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八、《2020年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印发
日前,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0年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确定了今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6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部署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外,《要点》还从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进业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对做好2020年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两法”衔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区域协作联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健全维权援助机制;提升专业水平,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全方位宣传。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九、贵州省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计划》
日前,贵州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
《推进计划》结合贵州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提出五个方面举措:一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重点深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加强对驰名商标、知名企业字号、中华老字号等商业标识保护,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监督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组织开展“剑网”“龙腾2020”“昆仑 2020”等专项行动;三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落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谋划和实施,开展“十三五”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和“十四五”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的编制;五是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人才的培训、引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美国ITC正式对卷边刚性塑料食品托盘启动337调查
2020年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卷边刚性塑料食品托盘(Rolled-Edge Rigid Plastic Food Tray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03)。
2020年5月18日,美国Clearly Clean Products, LLC of South Windsor, Connecticut、美国Converter Manufacturing, LLC of Orwigsburg, Pennsylva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908,281、10,562,68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Eco Food Pak (USA), Inc., Chino, CA、中国浙江Ningbo Linhua Plastic Co., Ltd., China宁波霖华塑胶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二、美国ITC发布对口袋打火机的337部分终裁
2020年6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口袋打火机(Certain Pocket Lighters,调查编码:337-TA-1142)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认定美国Milan Import Export Company, LLC, of San Diego, CA、中国香港Wellpine Company Limited of Hong Kong、中国广东Zhuoye Lighter Manufacturing Co, Ltd., of FoshanCity, Guangdong, China为缺席被告;向侵犯商业外观的口袋打火机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向美国Milan Import Export Company, LLC, of San Diego, CA发布一项禁止令;终止本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三、芯片业大事!苹果自研芯片来了,股价创历史新高
6月23日,苹果公司史上规模最大的开发者大会正式召开。在本次发布会上,除了iOS 14等软件系统亮相,最硬的新闻是苹果宣布未来Mac电脑将使用自研芯片。 第一款采用苹果芯片的Mac预计将在今年年底面市。
库克表示,Mac历史上一共经历过三次重要变革,从最初的架构转向PowerPC芯片,再转换到MacOSX操作系统,再迁移到Intel芯片。现在Mac将转换到苹果自研ARM芯片的全新阶段。第一款采用苹果芯片的Mac预计将在今年年底面市,预计过渡期需要两年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苹果开发者大会的召开,苹果股价也再创历史新高。Choice数据显示,截至美国当地时间6月22日收盘,苹果股价收报358.87美元,涨幅达2.62%,总市值高达1.56万亿美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
四、我国首个区块链服务大厅在江西赣州正式运行
中国首个区块链服务大厅——赣州区块链服务大厅30日在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运行。
当天运行的赣州区块链服务大厅模式将区块链与民生领域相融合,在教育、就业、养老、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医疗健康、商品防伪、食品安全、公益慈善、社会救助、司法举证等方面提供便民服务;与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相结合,在电子政务、企业服务、普惠金融、社会治理、智慧城市、供应链金融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据了解,赣州区块链服务大厅提供数字证照、数字票据、防伪溯源、备案公证、版权保护、数字金融、数据存证等服务,打造了一种新型的链上链下相结合的创新服务模式。
据介绍,赣州区块链服务大厅通过为既有服务加持区块链,同时基于区块链构建新服务,实现各种服务的可信链接、合规互通,将为企业创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为政府提供新型的服务渠道和治理工具,为人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等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
五、乐视网1354项商标以1.31亿元成交
据京东拍卖平台显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354项商标(其中五项已注销)已于6月29日上午10点开拍,起拍价格为136416.7元。最终,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131367916.70元拍卖成交。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相关评估报告显示,包含“乐视TV”、“乐视TV超级电视”在内的1300余个商标评估价格为194881元。
来源:界面新闻
国际事件簿
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关于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联合声明
6月29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举行视频会议。会上,双方同意发布两局关于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联合声明,通报了各自为应对疫情采取的便利申请人的举措,并就PCT国际专利检索单位试点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联合专利分类等两局双边合作议题,以及即将召开的中美欧日韩五局局长会议和2020年中欧两局局长会议安排进行了交流。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日本专利局修订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条例
近日,为配合专利合作协定细则(PCT细则)的修订,日本专利局发布部分修订专利法实施条例及国际申请法实施条例的公告。
修订后的实施条例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两点:
1. 在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时如果存在错误提交的地方,申请之后可以提交材料补充说明。具有优先权要求的国际专利申请,可以通过引用申请中的内容来适当补充说明,以保持申请日期不变。
根据PCT细则中关于政府部门电子通信手段中断的规定,国际申请法实施条例为申请人制定了新的补救措施,适用于系统停止服务等政府方面的原因导致的手续无法完成的情况。
来源:日本专利局
三、英知识产权局宣布程序截止期限延长的结束日期
近期,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根据《2007年专利条例》第110条、《2008年商标条例》第75条以及《2006年外观设计条例》第40条的规定宣布了知识产权相关程序截止期限延长的结束日期。
UKIPO表示,专利、补充保护证书、商标、外观设计以及此类权利申请的截止期限将最终延长至2020年7月29日。为了帮助权利人、企业和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提前进行规划,UKIPO将在上述日期之前至少提前2周发出通知。
UKIPO的上述通知适用于各种相关的英国法令和条例中规定的所有时间期限以及KUIPO工作人员指定的所有非法定的期限。
此类通知并不适用于各种国际知识产权条约(UKIPO在此类条约中可作为受理局)中规定的期限,例如《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或马德里体系。
中断阶段(interrupted days,从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7月29日)不会影响人们在UKIPO提交的知识产权申请的申请日,也不会影响人们基于在先申请来要求优先权。UKIPO将按照通常的规定来指定申请日。
UKIPO之所以采取延长相关知识产权程序截止期限的措施,主要是因为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的业务造成了干扰,并影响了其接收和发送邮件的能力。UKIPO与其他知识产权机构(例如欧洲专利局和欧盟知识产权局)所采取的行动是一致的。
经过审核之后,UKIPO决定将知识产权相关程序截止期限延长的结束日期定为2020年7月29日。这意味着UKIPO将会在2020年7月30日开始正常运行。
为了保持UKIPO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避免在正常运行后增加工作量,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应在最初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四、英国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7月1日更新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
专利合作条约(PCT)的费用结构于2020年7月1日更改,如下。
传送费:£75
搜索费用:£1,560
国际费用:
首30张:1,085英镑
每张超过30张的书:£12
减少E –FILING
电子申请(非字符编码格式):£163
电子申请(采用字符编码格式):£245
编写优先权文件的费用:£20
来源:英国政府网
五、德国再次尝试实施《统一专利法院协议》
2020年3月,德国宪法法院裁定此前在德国联邦议院获得通过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批准法案》是无效的。
欧盟组建统一专利法院的目的就是确保企业能够在欧盟的各个成员国境内借助简化的统一专利法院程序来保障和维护好自己的专利权,或者说是欧盟希望能够借助这样一种制度来快速且高效地解决好发生在各成员国境内的专利纠纷。
近期,德国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又公布了一份新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批准提案》,并提供了一个为期3周的公众意见征集期。在这里需要留意的是,这份提案明确指出只要其能够在德国议会两院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那么《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就应该获得批准。如果这个提案真的获得了上述票数的话,那么这就意味着德国总统可能会在2020年年底之前就正式签署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而德国也将会进入到统一专利法院制度的“临时实施阶段”。此外,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那么德国将会在2021年正式实施《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并启用该国境内的统一专利法院。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六、韩国知识产权局计划改进中小企业手续费减免制度
近期,韩国知识产权局表示,为支持中小企业顺利获得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费和注册费的减免,计划大幅改进中小企业的手续费减免制度,不需要申请和证明资料便可自动减免手续费。
目前韩国知识产权局为中小企业提供减免30%的知识产权申请费、审查申请费、授权后最初九年年费的政策。但是中小企业必须在缴纳申请费、注册费等阶段的手续费时提交减免申请,同时还需要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中小企业联合会)等部门获取中小企业身份证明。
为简化手续,韩国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新方案,打通了产业通商资源部与中小企业数据库,可通过系统直接确认中小企业身份并提供减免。新制度实行后,中小企业便可自动享受手续费减免,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和减免申请。与此同时,新制度还防止了因证明材料未提交或者误提交而导致的知识产权申请延迟,方便中小企业迅速获得知识产权。
来源:韩国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