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 | 关于开展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项目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自2023年9月起,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以下简称“分级评价”)作为ISO 56005国际标准在中国实施的贯标项目已陆续在全国试点开展并推广。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有92家贯标组织获颁分级评价等级证书。为及时发现评价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充完善项目管理要求,并督促相关机构和人员改进,提高项目的整体质量,现拟于2024年7月开展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项目飞行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创新管理 - 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

《创新与知识产管理能力分级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版)》

《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实施手册(试行版)》

《知识产权认证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章程》

《知识产权认证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自律公约》

《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项目自律公约》

《知识产权质量评价人员自律公约》

二、组织实施

由分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具体组织,包括检查准备、抽样、组织实施和总结报告。

现场检查由抽样项目所属评价机构协助配合,与获证组织联系现场检查事宜。

三、检查方式

飞行检查采用材料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般情况下,可根据分级评价系统中提供的各阶段必备材料,先进行材料检查,再前往获证组织现场检查。一般情况下,检查组2-3人,每家获证组织现场检查时间2-4小时。

四、经费

1.检查准备、总结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工作组成员机构自行解决。

2.现场检查产生的交通差旅费用,由被检查项目的评价机构承担,实报实销(不超3人)。

五、时间安排

2024年6月份完成材料审查。

2024年7月份完成现场检查和总结工作,具体现场检查时间由工作组和飞行检查组预先通知评价机构。

六、检查对象

基于抽检原则,依托分级评价系统工具随机抽取飞行检查样本,具体见附件。

七、联系人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高静雅

电话:025-86801838/15861806136

附件:

拟抽查项目名单

知识产权认证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

来源: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服务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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