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三、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和“四、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均涉及知识产权,小编将相关内容分享于此,与广大读者共同学习。查看政策原文请点击“这里”。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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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以服装鞋帽、家居家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落实电商平台对网络经营者资格和商品的审查责任,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及时纠正制止网络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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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
(十五)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推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支持发展区域品牌,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共品牌。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鼓励外贸代工企业与国内品牌商合作,支持流通企业、平台企业发展自有品牌,与制造企业开展品牌合作。鼓励发展反向定制(C2M)。培育一批中国特色品牌厂商折扣店。建设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增强内外贸领域品牌孵化创新活力。加大中国品牌海外宣传力度,鼓励老字号走向国际市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发挥专利、商标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提升品牌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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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